关于印发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
工作计划通知
金政办发[2023]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 年 3 月 13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工作方案
受疫情影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原定于2022年举办的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延期至2023年举行。国际大型综合体育运动会的名称和标志保持不变。 为确保本届省运会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竞赛工作
(一)竞赛项目
省运会包括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
1.竞技体育赛事
竞技体育共有大项26个,小项719个。 包括田径、举重、游泳(游泳、跳水)、柔道、国际摔跤(含女子自由摔跤)、体操(体操、蹦床、艺术体操)、击剑、射击、射箭、自行车(场地自行车、山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自行车)、武术(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跆拳道、乒乓球、篮球、网球、拳击、足球、排球、羽毛球、橄榄球(七人制)、手球、空手道、滑冰(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滑雪(高山滑雪、越野滑雪、单板滑雪、滑旱冰)、划船、皮划艇。
2、群众性体育赛事
群众体育共有大项22个、小项248个。 比赛项目共18个项目,包括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排球、门球、毽子、地滚球、象棋(含残疾人组)、围棋(含残疾人组)、桥牌、拔河、跳绳、体育舞蹈、轮滑、中国式摔跤、健美操; 表演项目4个,包括健身气功、软球、广场舞(含健身秧歌、健身球练习)、太极剑。
(二)竞赛项目布局
省运会比赛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竞技体育赛事布局
竞技体育赛事布局主要在大同市、朔州市,共涉及比赛场馆27个,其中大同市12个,朔州市7个,太原市3个,晋中市2个,临汾市2个,忻州1市。
二、群众体育赛事布局
群众体育赛事布局以大同市、朔州市为主要比赛地点,兼顾省内其他申办城市。 每个申请举办赛事的城市将安排至少一项竞赛项目。 赛事要突出地方特色,积极与文化、旅游融合,推动赛事普及发展。
(三)竞赛组织
竞技体育赛事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群众体育项目由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会同省工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组织实施人联、省老年体育协会等单位。
2. 重要活动
(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
将于2023年8月8日上午在大同体育中心会议室举行。
(二)省领导会见全省体育工作者代表
将于2023年8月8日下午在大同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三)开幕式
将于2023年8月8日20:00在大同体育中心举行。
(四)组委会第二次会议
将于2023年8月17日下午在朔州体育馆举行。
(五)闭幕式
将于2023年8月18日20:00在朔州体育馆举行。
(六)新闻发布会
开幕新闻发布会将于2023年8月2日在大同市举行,闭幕新闻发布会将于2023年8月18日在朔州市举行。
上述会议(活动)将邀请省领导出席。
三、组织架构
本届省运会由省政府主办,省体育局、大同市政府、朔州市政府协办。
省运会组委会适时成立,副省长熊继军任组委会主任,省体育局局长赵彦峰、大同市市长张强、朔州市市长吴秀岭任执行主任。 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财政部、省工委、省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急诊科、省市场监管局、省信访局、省档案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员会、省残联、省档案馆、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纪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省老年体育协会、大同市委、朔州市委、市政府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省老年体育协会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体育局、大同市副市长、朔州市副市长兼任秘书长。 委员由省有关单位、省体育局直属有关单位(机构、办事处)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团工部、计划财务部、新闻宣传部、大型活动部、资源开发部、志愿者工作部、安全保障部、医疗卫生保障部、后勤保障部、纪检部、反兴奋剂事务司等13个部门,各司其职,各司其职。 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任,成员包括省政府办公厅六秘处、省体育局办公室、省体育局人事处、有关部门省档案局,省档案馆有关部门,大同市、朔州市有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组建省运会组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召开组委会工作会议,承办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撰写省运会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 负责组委会相关文件的起草、印制、分发以及各类公文的收发、转递、催促和归档。
3、负责全省运动会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山西省重大赛事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省运会档案工作计划和归档范围等制度标准,确保档案完整、完整、规范、安全,并于年内报送省运会。规定的时间。 由有关机构(部门)移交。
4、负责省运会组委会领导的礼宾活动的安排,负责组委会的贵宾接待、对外联络、重大活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协调组委会各部门的工作,编制组委会工作计划网络图。
6、编制印制省运会总秩序书、总成绩书和指南,制作各类省运会证书。
七、督促大同市、朔州市组织开展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
8、负责省领导会见全省体育工作者代表的组织会议工作。
9、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竞赛部
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 其成员包括山西体育职业学院、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省体育局直属培训单位、省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大同市体育局、朔州市体育局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工作方案。
2、制定竞技体育项目的总规则和单项竞赛规则,制定竞赛日程,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竞技体育赛事单项竞赛承办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承办单位成立单项竞赛委员会,制定工作职责。
4、制定竞技体育项目各赛区管理、运动员资格审查、报名、竞赛作风和纪律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处理运动员资格纠纷。
5、负责竞技体育赛事各比赛场馆器材的检查验收,定制比赛奖杯、奖牌和证书,制定各项目的颁奖组织方案并指导实施。
6、负责竞技体育赛事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委员、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竞赛监察员的选聘工作。
7、负责竞技体育赛事成绩的汇总、核实和公布,配合办公室编制、印制总顺序书、总成绩书。
8、负责竞技体育奖牌榜、总成绩榜、交通贡献榜的统计工作,以及各代表团“体育道德奖”、“竞技体育伯乐奖”和“竞技体育未来之星”的评选工作奖”。
9、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团体工作部
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工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全民健身厅有关部门体育局、省总工会、省残联有关办公室、省老年体育协会有关部门、省足协有关部门、省全民健身指导中心、大同市体育局、朔州市体育局。
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群众体育比赛组织方案。
2、负责编印群众性体育赛事单项竞赛规则及相关竞赛材料,并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群众体育赛事比赛成绩的汇总、核实和公布,配合办公室编制总成绩表、总成绩表。
4、负责群众体育项目各类比赛场地和器材的检查验收,定制比赛奖杯、奖牌和证书,制定各项目的颁奖组织方案并指导实施。
5、负责群众体育赛事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委员、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
6、配合大同市、朔州市举办省运会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计划财务部
省体育局副局长、大同市副市长、朔州市副市长兼任部长。 成员包括省体育局财务处、省财政厅相关部门、省体育发展中心、大同市、朔州市相关市级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一、编制全省运动会预算,制定支出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拨付、审查和管理支出。
2、负责制定物资采购、分配、资产清理及善后处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运会期间的各项会议和保障工作。
4、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新闻宣传部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网信办副主任、主任,省体育局副局长兼任部长。 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有关司室、省委网信办有关司室、省体育局科教宣传办公室、省体育发展局有关负责人中心、大同市、朔州市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并发布省运会会徽、吉祥物、宣传口号。
2、负责召集省运会新闻发布会,及时报道省运会有关情况。
3、负责省运会开闭幕式的直播和大型赛事的宣传推广,在主承办单位官方网站设立省运会专栏,对省运会情况进行及时报道。
4、负责确定省运会媒体记者名单,配合后勤保障部门做好媒体联络协调工作。
5、负责制作省运会运动员比赛、大型赛事等赛事精彩总结影片。
6、组织、协调、实施主办城市社会宣传活动,指导各赛区、比赛场馆的环境氛围宣传工作。
7、配合竞赛部门评选省运会“体育道德作风奖”。
8、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大型活动部
大同市部长、部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体育局办公室及大同市、朔州市有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开闭幕式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并组织实施。
2、负责省运会开、闭幕式的组织策划和运行团队的组织管理。
3、负责省运会开闭幕式、文体表演、人员管理、器材装备等各方面的审核和控制。
4、负责收集参加省运会开闭幕式的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身份核验和证件发放工作。
5、负责省运会开、闭幕式相关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资源开发部
大同市、朔州市分管副市长和省体育局副局长兼任部长。 成员包括省体育发展中心及大同市、朔州市有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统筹安排省运会资源开发工作,制定资源开发实施方案。
2、充分挖掘省运会相关资源,积极宣传省运会并开展综合评价,提升省运会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
3、负责省运会相关赛事、活动的品牌赞助和招商工作,协助各赛区招商引资。
4、统一规划和管理组委会确定的赞助、特许经营、社会捐赠等其他资源开发和管理业务,用好资源开发资金。
5、指导各赛区在省运会宣传资料、赛事手册、比赛门票等印刷品上发布广告,负责省运会门票的发放。
6、协调、协助做好各赛区比赛的命名工作。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志愿者工作部
团省委副书记、大同市委副书记、朔州市委副书记兼任部长。 成员包括共青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高等学校有关部门以及大同市有关部门和朔州市有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志愿者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组委会各部门和各赛委会的需要,合理派遣志愿者和礼仪人员。
3、配合新闻宣传部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工作。
4、负责重大活动、比赛场馆文明观众、文明啦啦队的组织工作。
5、负责组织志愿者流动队,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应急任务。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安全保卫部
省公安厅副厅长、大同市副市长、朔州市副市长兼任部长。 成员包括省公安厅、省应急部门、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部门。 省信访局有关部门、省体育局办公室、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大同市、朔州市有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安保、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消防安全等工作方案。
2、做好省运会期间全省治安管理和消防工作,为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治安消防环境。
3、开展居住地、竞赛场馆、活动场所的治安、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消防救援等工作。
4、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比赛场馆、活动场地的安全检查,指导相关市镇做好赛事期间接待走访、劝导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车辆,加强现场检查和值班监控,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医疗卫生保障部
大同市分管副市长、朔州市分管副市长兼任部长。 成员包括省卫健委有关部门、省体育局以及大同市、朔州市有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援、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各单项赛委会组织实施。
2.制定医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等相关技术指南和工作规范,组织专家开展各类业务培训。
3、负责开闭幕式、比赛场地、代表团总部、运动员住所的医疗救援、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
4、确定省运会定点救援医院,开通运动员救治绿色通道。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后勤保障部
大同市分管副市长、朔州市分管副市长、省体育局副局长兼任部长。 成员包括省体育局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有关部门、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大同市及硕州、市有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组委会人员、代表团、嘉宾、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记者等人员的接待、交通等人员的后勤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实施食品安全、供水供电、通信保障、气象服务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检查、监督、指导各赛区的行政接待工作。
4、制定省运会通信保障方案,做好比赛场馆、居住地的网络布局,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纪检部
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部长。 成员包括省体育局党委、机关纪委、市相关纪检监察委员会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省运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2、负责纪律检查机构的设置和组织监察员的培训。
3、负责监督检查省运会各机构和工作人员执行党政纪律、廉洁自律、勤俭办赛的情况。
4、负责全省运动会反兴奋剂和竞赛纪律的监督工作。
5、负责受理省运会工作人员违纪行为举报。
6、负责监督“体育道德作风奖”评选工作。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反兴奋剂部门
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体育局科教宣传处、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省反兴奋剂中心)、大同体育局等单位负责人局和朔州市体育局。
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省运动会反兴奋剂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兴奋剂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兴奋剂检查。
3、对运动员和单位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4. 报告兴奋剂检测情况。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省运会期间,全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社会体育组织要切实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在三晋大地上掀起全民健身活动高潮。 全省各有关单位要带头做好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表率作用,充分展现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注重弘扬山西传统体育文化
省运会要注重体育赛事文化挖掘,全面丰富体育赛事文化内涵,全面弘扬我省传统体育文化。 在省运会宣传品制作、门票设计、赛事手册布置、场馆布置等方面,尽可能注入山西文化元素。
(三)提倡勤俭节约
加强赛事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省运会期间不举办宴会,不举办与省运会无关的活动。 我们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各项支出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积极倡导“节约、务实、高效”的省运会新风尚。
5、其他事项
(一)组委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赛事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委会成员发生变动时,新成员将承担原组委会成员的全部职责。
附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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