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周海滨和冯潇霆转会成功向中国足球旧有的
中国足球的转会制度,特别是球员身份的界定,在逐渐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今年年初,周海滨、冯潇霆等知名球员在与原俱乐部的合同到期后,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国外俱乐部。 不过,他们的“自由球员”身份却遭到了原俱乐部的质疑,因为根据2004年修订的《中国足协球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球员如果想成为“自由球员”,需要在合同到期后合同期满后。 超过30个月没有参加任何俱乐部比赛。 这意味着周海滨、冯潇霆等球员并不是“自由球员”,未经原俱乐部许可不得转会。
周海滨和冯潇霆最终的成功转会得益于其经纪人合理运用国际通行的转会规则。 他们认为,中国足协制定的“本土转会办法”只适用于国内俱乐部之间的转会,根本无法限制想要为国外俱乐部效力的球员。 因为根据国际足联的《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定》,如果一名球员与原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他可以自由转会到其他俱乐部。 不客气地说,如果周海滨和冯潇霆的转会受阻,他们的经纪人有权向国际足联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周海滨、冯潇霆的“自由转会事件”挑战了中国足球旧有的“国内转会按国内规定办理,国际转会按国际规定办理”的双轨制,也给中国足球敲响了警钟。足球协会。 足协登记处负责转会的人士随后公开表示,中国足球转会制度与国际足球转会规则存在差异,特别是如何界定“自由球员”的身份,因此有必要推出一项转会制度。尽快出台新的转移政策。
不过,据足协消息人士透露,部分俱乐部,尤其是中小俱乐部,并不支持国内转会制度与国际标准接轨。 原因是俱乐部辛辛苦苦培养的优秀球员可能会过早流失,而俱乐部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出于保护俱乐部的目的,足协在职业联赛成立之初就制定了定义“自由球员”的条款,并已实施了十多年。
足协的“本土政策”不仅保护了俱乐部的利益,也让球员在转会过程中成为弱势群体,导致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矛盾层出不穷。 最后往往双方都会输球,转会失败的球员最终可能会留在原来的俱乐部。 胡闹,或者生气并选择在你的黄金年龄退休。
相对而言,国际足坛通行的转会规则,劳资双方是平等的。 根据国际足联规定,俱乐部必须在球员合同到期前6个月内与球员协商是否续约。 如果不打算续约,球员有权联系其他俱乐部寻求转会。
值得注意的是,足协近期制定的转会草案中,取消了“30个月归属期”的概念。 也就是说,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到期后,成为“自由球员”,不必“恢复”“自由”,熬过那漫长的30个月。 草案还提到,如果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还剩6个月,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其他俱乐部,无需支付转会费。 不过,球员必须先买断剩余几个月的合同,然后才能转会。
如果上述转会规则早点实行,前奥运选手戴琳也许就不会选择一条曲折的转会道路。 今年年初,俱乐部为他设定了高达400万元的转会价格,这让那些想收购他的人望而却步。 决心离开的戴琳在经纪人的帮助下先加盟了俱乐部,两个多月后又转会至申花。 他的做法在当时被称为“出口转内销”。
展望下赛季,新的转会规则可以确保“戴林”能够加盟自己选择的俱乐部,而不必看老东家的脸色。 但同时足协也注意到了戴琳利用规则漏洞的转会方式,因此在选秀中进行了弥补。 草案规定,国内球员转会至国外俱乐部,未代表俱乐部参加任何有组织的比赛或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满九个月未履行的,应视为“租借”。当他申请转回国内俱乐部时。 ,转入俱乐部时需缴纳相应费用。 记者 高伟 RJ069
下一条: (裁判)C罗被罚下很不幸被遣返回国